施工企业合同
施工企业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企业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企业合同1我国颁布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后,完善了企业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及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的程序,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劳动成本得到降低,劳动生产效率得到提升,劳动风险有机防范等,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研究发现,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具有较大的人员流动性和较多的临时合同工用工,且不具备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增减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限制了违约金的设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鉴定范围有机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那么就需要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科学开展劳动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特点
1.员工工作地点不固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员工需要跟着工程项目的改变而四处流动;完成一个项目施工之后,需要到另外地区的工地中,在工作地点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工作的开展。
2.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污染环境或者阻塞交通,那么施工单位为了避免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就会选择其他的时间施工,而不依据大众正常的工作时间。此外,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工程工期可能会延误,为了抢工期,施工单位会集中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作并不规律。此外,在季节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下,也会中断施工,员工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
3.临时合同工是主要的用工形式。在建筑施工企业建设承包合同标的完成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投入的主要人力资源,临时合同工则组成了大部分的后勤服务及现场作业工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业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着诸多手工操作为主的工种,包括混凝土工、架子工、瓦工、钢筋工等。这些工种虽然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但是建设工程任务要想顺利完成,这些工种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没有充分重视劳动合同管理。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时代的进步,劳动者拥有越来越高的维权意识,国家也开始逐渐企业用工,经常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部分企业用工比较随意,虽然将劳动关系构建起来,劳动合同却没有签订,或者是过期之后不及时续签。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带来严重的隐患,甚至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动合同管理体系存在漏洞。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管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但是我国诸多建筑施工企业却没有规范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将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给完善的构建起来。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对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及劳动合同管理岗位专门设立,在劳动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职责不清混乱等问题,制约到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
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建筑施工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如果依然采取传统的理念和方法来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容易增加用工成本,或者出现用工纠纷,承担法律责任等。如员工有较大流动性,在一个月内如果无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将双倍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员工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在抢工期等加班行为中,没有将加班工资支付给员工,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对劳动合同文本完善规范的制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文本,保证与法律要求所符合,以便促使劳动合同法律纠纷得到减少,能够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约束,将和谐的劳动关系给构建起来。劳动合同文本需要与《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所符合,否则就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对录用条件合理约定,否则劳动者即使与企业要求不符合,也无法证明和辞退。在对通信方式、紧急情况联系人等内容合理设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需要将一些通知和书面决定送达给劳动者,但是建筑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工时不固定,那么通过对劳动者有效的通信方式合理设定,可以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劳动者当前住址可能不符合于身份证上注明的地址,那么通过对送达条款合理设定,能够保证与本人无法直接联系时,向劳动者有效送达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
2.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可以从首次签订及续订两个方面来理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规定有机明确,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合同签订环节充分重视。根据相应法律,用人单位的一项重要义务为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中,需要首先对劳动合同认真签订,之后方可以让工人入职;双方协商意见统一之后,对劳动合同依法续签,且提前做好续签准备工作;如果没有统一协商意见,合同需要终止,那么提前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本人发送书面通知。此外,用人单位在签约新的劳动者时,需要对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科学检查,如果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那么就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利影响。
3.试用期管理。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试用期管理劳动者,可以促使劳动用工成本得到节约,又可以避免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终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选择。在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必须要具备的一项条款为劳动合同期限,通过对劳动合同期限合理选择,可以避免因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大量签订,而增加管理难度和内容,也可以避免因为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支付不必要的赔偿金。具体来讲,在劳动合同期限签订过程中,需要将多种因素综合纳入考虑范围;首先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及发展状况,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比较的稳定,没有较大流动性,那么选择的固定期限就可以较长,甚至不需要设置固定期限。而项目人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那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其次为工作岗位因素,工作岗位的不同,对劳动者提出差异化的要求,其也会对合同期限产生决定性因素。通常情况下,越重要的工作岗位,具有越高的稳定性和保密性,那么对人员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选择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较长期限。而部分工作岗位是临时性和辅助性的,具有较高可替代性,选择的劳动合同就可以是短期限的。此外,还需要将劳动者的身体状况、能力水平及综合素质纳入考虑范围。
5.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而具体实践中,则是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根据相应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需要与劳动者统一意见,就可以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机变更。在具体实践中,需要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来 ……此处隐藏26940个字……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到交付使用,经历了较长的周期,进而使得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履行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再到最后的终止合同具有长期性,合同的法律风险伴随着企业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因此这就表明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防范也具有长期性;第四,专业性。判断企业的行为或者事件是否会引发法律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爆发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都依赖于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所积累的法律实践经验。同样法律风险的化解也需要很强的专业能力,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步骤的先后顺序,都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否则有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2。2施工合同管理流程分析
结合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将施工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合同的履行阶段,合同履行后的管理阶段,如图1所示。施工合同订立阶段主要保证合同正式签署,并将合同分送到相关的管理部门;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2。3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流程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六个环节分别是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应对技术、实施风险管理决策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参考了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并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将其中的问题进行分类总结。根据风险管理的流程,结合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分为: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衡量与评价、法律风险应对、法律风险反馈,如图2所示。通过评估风险管理的具体过程,对法律管理进行相应的调整,实施动态的管理,为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3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应对
3。1施工合同法律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企业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减轻由此造成的损失,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风险回避是所有风险应对方法中最消极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指企业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主动放弃风险或是调整某项决定的风险处理方式,通过放弃某项活动来避免活动带来的风险。企业采取风险回避应对方式放弃或中止某项活动就意味着失去了该风险为代价获得收益的机会,同时风险回避可能造成企业消极的法律风险防范心理,使企业丧失发展的机会。
3。2施工合同法律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将自己不能承担或是不愿承担的法律风险通过合同约定、保险等方式转移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与规避风险中的放弃或中止某项活动不同,施工合同法律风险转移是将某项活动所承担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间接降低企业损失的频率和减少损失幅度。法律风险转移手段主要有保险风险转移和非保险风险转移。
3。3施工合同法律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企业自己承担因风险事件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自留有主动与被动自留,有计划与无计划自留。企业在识别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判断后,对于一些损失概率较高但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采取主动计划性的自留,自己承担风险的全部损失。被动的风险自留是由于企业没有识别面临的法律风险或低估法律风险潜在的损失,被动的承担法律风险后果。
结束语
建筑施工合同涉及的受益主体较多,导致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因此,要充分的认识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特点,并熟悉风险管理的流程,在实行过程中进行管理,方式出现较大的损失。在应对风险过程中,对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合理的应对,提高企业的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志冰。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xx。
施工企业合同15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务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务安全、劳务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务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务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务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务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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